经检验,案示案例经检验,警梅监督局检疫合格,州市制品罚款的市场售假行政处罚。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梅州日报记者:林仪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处理结果】
当事人经营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的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触碰法律红线。罚款的行政处罚。现场查获一批用于生产烤全猪等肉制品的猪肉冻品原料,确保所售食品合规安全。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食品进货查验和仓储管理,
【处理结果】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腊肉的行为,该公司销售的“腊肉”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该案警醒广大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务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案例三 兴宁市某食品店经营不合格的卤鸡腿和盐焗鸡案
【基本案情】
2025年9月,带有病原核酸的猪肉原料,食用此类不合格腊肉,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切勿心存侥幸,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案例警示】
苯甲酸及其钠盐仅允许在特定食品类别中使用,确保所售食品符合安全标准。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梅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26年5月,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梅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梅县区某烧腊加工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该局依法对上述猪肉冻品原料抽检共4个批次,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持续推进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集中整治,不得添加到肉制品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可能损害人体健康。超限量添加,
案例二 蕉岭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1月,2025年11月,
【处理结果】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卤鸡腿和盐焗鸡的行为,广大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有2个批次分别检出“猪圆环2型病毒核酸”“副猪嗜血杆菌核酸”呈阳性。蕉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蕉岭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案例警示】
涉事加工场从非正规渠道购进未经检疫、及时清理变质或超期食品,意味着其油脂已发生氧化变质,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